典型案例

CASE

案例探讨

(2015)成执字第426号 执行完毕

发布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

(2015)成执字第426号 执行完毕

申请人: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标的额:800万元人民币

申请执行时间:2015年2月2日

执行到位时间:2015年2月5日

我所律师仅用三天时间就为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执行到位800万。







返回列表 上一篇:周某某、申某某、石某寻衅滋事一案 下一篇:没有了
所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8楼808室
电话/传真:028-87373788
邮编:610072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12(sczt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

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